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内部审计事情,包管内部审计质量,明确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的责任,凭据《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其他有关执法、规则和规章,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 本准则所称内部审计,是一种独立、客观简直认和咨询运动,它通过运用系统、规范的要领,审查和评价组织的业务运动、内部控制和危害治理的适当性和有效性,以增进组织完善治理、增加价值和实现目标。
第三条 本准则适用于种种组织的内部审计机构、内部审计人员及其从事的内部审计运动。其他组织或者人员接受委托、聘用,承办或者加入内部审计业务,也应当遵守本准则。
第二章 一般准则
第四条 组织应当设置与其目标、性质、规模、治理结构等相适应的内部审计机构,并配备具有相应资格的内部审计人员。
第五条 内部审计的目标、职责和权限等内容应当在组织的内部审计章程中明确划定。
第六条 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坚持独立性和客观性,不得卖力被审计单位的业务运动、内部控制和危害治理的决策与执行。
第七条 内部审计人员应当遵守职业品德,在实施内部审计业务时坚持应有的职业谨慎。
第八条 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并通事后续教育加以坚持和提高。
第九条 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履行保密义务,关于实施内部审计业务中所获取的信息保密。
第三章 作业准则
第十条 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全面关注组织危害,以危害为基础组织实施内部审计业务。
第十一条 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充分运用重要性原则,考虑差别或者缺陷的性质、数量等因素,合理确定重要性水平。
第十二条 内部审计机构应当凭据组织的危害状况、治理需要及审计资源的配置情况,体例年度审计计划,并报经组织党委(党组)、董事会(或者主要卖力人)或者最高治理层批准。
第十三条 内部审计人员凭据年度审计计划确定的审计项目,体例项目审计计划。
第十四条 内部审计机构应当在实施审计前,向被审计单位或者被审计人员送达审计通知书,做好审计准备事情。
第十五条 内部审计人员应当深入了解被审计单位的情况,审查和评价业务运动、内部控制和危害治理的适当性和有效性。
第十六条 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关注被审计单位业务运动、内部控制和危害治理中的舞弊危害,对舞弊行为进行检查和报告。
第十七条 内部审计人员可以运用审核、视察、监盘、访谈、视察、函证、盘算和剖析程序等要领,获取相关、可靠和充分的审计证据,以支持审计结论、意见和建议。
第十八条 内部审计人员在实施审计时,应当关注数字化情况对内部审计事情的影响。
第十九条 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在审计事情稿本中纪录审计程序的执行历程,获取的审计证据,以及作出的审计结论。
第二十条 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在审计项目完成后,实时收集整理相关信息和资料,做好归档事情。
第二十一条 内部审计人员应当以适当方法提供咨询效劳,改善组织的业务运动、内部控制和危害治理。
第四章 报告准则
第二十二条 内部审计机构应当在实施须要的审计程序后,实时出具审计报告。
第二十三条 审计报告应当客观、完整、清晰,具有建设性并体现重要性原则。
第二十四条 审计报告应当包括审计概况、审计依据、审计评价、审计发明、审计意见和审计建议。
第二十五条 审计报告应当包括是否遵循内部审计准则的声明。如保存未遵循内部审计准则的情形,应当在审计报告中作出解释和说明。
第五章 内部治理准则
第二十六条 内部审计机构应当接受组织党委(党组)、董事会(或者主要卖力人)的领导和监督,并坚持与党委(党组)、董事会(或者主要卖力人)或者最高治理层实时、高效的相同。
第二十七条 内部审计机构应当建立合理、有效的组织结构,多层级组织的内部审计机构可以实行集中治理或者分级治理。
第二十八条 内部审计机构应当凭据内部审计准则及相关划定,结合本组织的实际情况制定内部审计事情手册,指导内部审计人员的事情。
第二十九条 内部审计机构应当对内部审计质量实施有效控制,建立指导、监督、分级复核和内部审计质量评估制度,并接受内部审计质量外部评估。
第三十条 内部审计机构应当体例中恒久审计计划、年度审计计划、本机构人力资源计划和财务预算。
第三十一条 内部审计机构应当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对内部审计人员的事情进行考核、评价和奖惩。
第三十二条 内部审计机构应当在党委(党组)、董事会(或者主要卖力人)或者最高治理层的支持和监督下,做好与外部审计的协调事情。
第三十三条 内部审计机构应当跟踪审计发明问题和审计意见建议的落实情况,催促被审计单位做好审计整改事情。
第三十四条 内部审计机构卖力人应当对内部审计机构治理的适当性和有效性负主要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五条 本准则由中海内部审计协会宣布并卖力解释。
第三十六条 本准则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2014年1月1日起施行的《第1101号——内部审计基本准则》同时废止。